中小型医药冷链 枣庄医药冷库 冷库验证 滕州医药冷库;建设枣庄(市中、滕州、峄城、薛城、山亭、台儿庄)中小型医药冷库、物流医药冷链冷库、食品药品冷库、水产海鲜市场冷藏库等制冷工程。
医药冷链物流是指为满足人们治疗疾病而进行的冷藏药品运输系统工程。在整个医药冷链的物流过程中,需要确保药品在各个链条环节的冷藏效果。
医药冷链的特殊性在于以下4个方面: 1)安全性:在医药冷链物流服务能力的评价中,安全性居于首要地位,这是由物流对象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2)需求突发性: 由于很多疾病爆发突然且容易传染、传播速度快,因此对冷藏药品的需求具有突发性的特点,对物流供应商的应急服务能力要求很高;
3)高成本:与普通运输的成本相比,冷链运输的成本高出80%左右;
4)性:药品的运输、存储按照国家规定,在特定的温度范围内运作,实施在途GSP管理,实现冷藏药品可追溯。
医药冷链、医药冷库冷藏药品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处、冷冻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4.2冷处指温度符合 2℃~10℃的贮藏运输条件。
4.3冷冻指温度符合-10℃~-25℃的贮藏运输条件。
4.4药品冷链物流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设施,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5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
5.1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5.2收货时应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并用温度探测器检
测其温度。
5.3冷藏药品收货时,应索取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有多个交接环节,每个交接环节的都要签收交接单。
5.4冷藏药品从收货转移到待验区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 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 15分钟内。
5.5验收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下进行,验收合格的药品,应迅速将其转到说明书规定的贮藏环境中。
5.6对退回的药品,接收企业应视同收货,严格按 5.1、5.2、5.3、
5.4、5.5操作,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5.7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 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 3年。
6冷藏药品的贮藏、养护
6.1冷藏药品贮藏的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
6.2贮藏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6.3冷藏药品应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6.4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 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 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