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说明书适合于同系列设备设计更改后但工艺流程不变或技术指标不变的产品。若有改动,恕不另行通知。
注意,本装置在开机前,一定要用氮气对系统管线进行吹扫置换。同时做一个管线密封性实验,由于运输过程中会引起螺栓松动。
工艺流程:参见HDQC-10型变温吸附TSA氢气纯化装置工艺流程图。原料氢经原氢阀,进入催化除氧器,在钯催化剂的作用下,使氢气中杂质氧反应生成水,经冷却器冷却后进入汽水分离器,除去冷凝水。然后经干燥器吸附干燥,再经过滤器除尘后,经纯气出口阀送使用点。三组干燥器自动交换使用,当A组组干燥器工作吸收饱和时,取少量的纯气经C组干燥器加热后进行再生还原解析,再生气经过B塔干燥器冷却净化回收自氢气出口,这样确保了整个系统节能,零损耗氢气。
电解后氢气经过除去杂质后经氢气截止阀进入装置,99.93%纯度的氢气先经过进入除氧器与通入的氢气在钯催化剂的作用下直接反应,生成水气,从而达到脱氧的目的,经脱氧后的氢气流入冷却器、气水分离器进行降温除水再进入A组干燥塔进行干燥,输出高纯的干燥氢气,而B塔干燥器作为储压单元,C塔干燥器开始再生加热还原再生脱附所吸收的水份,再生气流量从纯气出口取出,加热后再生含水的氢气进入到7℃的冷冻水冷却器后,气液经过急剧冷却分离下大部分的水份,在进入的B塔储压单元的冷却器后,分离出少量的水份,微量的水份经过储压单元的干燥器吸附净化,确保了回收的再生的氢气是高纯的氢气,在经过再生流量计计量再生气的大小,通过再生气出口阀来调节再生气量大小和压力,确保再生还原能达到预设的目标。变温吸附TSA装置设计三只干燥塔轮流工作,A塔干燥工作,B塔干燥器储压,C塔干燥器再生加热再生还原,达到设定时间后,是A塔干燥器转向B塔干燥器工作,C塔干燥器储压,A塔干燥器由于吸附水份饱和开始加热再生还原,这样了产品气的连续输出,输出的压力稳定和氢气纯度高。
考虑到纯气的压力输出稳定性,在7℃水冷却器和汽水分离器底部安装有排液阀,通过设定时间来把冷却分离下来的水份排除,减少干燥器的吸附量,排液阀打开后,直接排放到排液器缓存一下后,排液阀关闭,这样延时一段时间,排液器出口的排液阀开启排液,这个排液和系统隔离开来,不影响到系统压力的波动,确保了系统压力的稳定性。排液阀排放的废气要接入的排放口排放系统排放,由于排放的废液中携带了少量氢气,要把排放口接入排放系统,同时还要考虑到排液顺畅,不堵塞排液管道,如果排液不顺畅堵塞,会引起干燥效果饱和不良,值升高等不良的后果。
变温吸附(TSA)工作原理
变温吸附是利用吸附剂的平衡吸附量随温度升高而降低的特性,采用常温吸附、升温脱附的操作方法。除吸附和脱附外,整个变温吸附操作中还包括对脱附后的吸附剂进行干燥、冷却等环节。如果吸附质是水,可用热气体加热吸附剂进行脱附。由于采用三个干燥塔的和水冷却器,了氢气纯度和,根据工艺条件,很方便通过时间控制来调节转换时间,确保输出的气体纯度达到标准要求。
氢气系统运行日常操作要点:
6.1、输入系统的氢气含氧量不得超过5%。
6.2、氢气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不得超压,严禁负压。
6.3、管道、阀门和水封装置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
6.4、设备、管道和阀门等连接点泄漏检查,可采用肥皂水或携带式可燃性气体防爆检测仪禁止使用明火。
6.5、不准在室内排放氢气。吹洗置换,放空降压,通过放空管排放(一般氢气贮罐的放空阀、阀和管道系统均应设放空管)。
6.6、放空管的要求:
6.61、放空管应采用金属材料,不准使用塑料管或橡皮管。
6.62、放空管应设阻火器,凡条件允许,可与灭火蒸气或惰性气体管线连接,以防着火。
6.63、室内放空管的出口,应高出屋顶2米以上。室外设备的放空管应附近有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6.64、放空管应采取静电接地,并在避雷保护范围之内。
6.65、应有防止雨雪侵入和外来异物堵塞放空管的措施。
6.7、当氢气发生大量泄漏或积聚时,应立即切断气源,进行通风,不得进行可能发生火花的一切操作。
6.8、新安装或大修后的氢气系统作耐压试验、清洗和气密性试验,符合有关的检验要求,才能投入使用。
6.9、氢气系统吹洗置换,一般可采用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置换法。氮气置换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6.91、氮气中含氧量不得超过3%。
6.92、置换,防止死角末端残留余气。
6.93、置换结束,系统内氧或氢的含量连续三次分析合格。
6.10、氢气系统动火检修,系统内部和动火区域氢气的含量不超过0.4%。
6.11、防止明火和其它激发能源。禁止使用电炉、电钻、火炉、喷灯等一切产生明火、高温的工具与热物体;不得携带火种进入禁区;选用铜质或铍铜合金工具;穿棉质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6.12、设备有专人操作和维护,操作人员经过岗前培训,熟悉操作知识,并经考核合格。
6.13、使用单位有使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14、设备位好,调试前再进行一次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满足2.0MPa≤P≤2.6MPa。
6.15、设备所处环境要求通风性好,周围30m内无明火,屋顶安装防爆型换气扇,照明也防爆。
6.16、设备检修时,不得带压操作。
6.17、对于制氢设备,调试前先用N2或Ar2吹扫(流量控制在1m3/h,压力控制在1.6MPa左右)。
6.18、设备使用中,定期检修,若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其他可靠性怀疑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6.19、电控箱内有高压,非电工人员请勿擅自开启,以防被电击。
6.20、设备周围发生火灾或其它不因素,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关闭进出口所有阀门。
6.21、氢气是易燃易爆气体,分子式为 H2,爆炸限 4.2%
6.22、氢气设备在开机和关机要用氮气置换要求氧含量≤0.5%(氮气纯度大于99.9%)
6.23、氢气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不得超压,严禁负压。
6.24、管道、阀门和水封装置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 加热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 。
6.25、设备、管道和阀门等连接点泄漏检查,可采用肥皂水或携带式可燃性气体防爆检测仪 ,禁止使用明火。
6.27、不准在室内排放氢气、吹洗置换、放空降压通过放空管排放。
6.28、当氢气发生大量泄漏或积聚时,应立即切断气源、进行通风不得进行的一切操作。
6.29、新安装或大修后的氢气系统做耐压试验、清洗和气密试验符合有关的检验要求,才能投入使用,使用前用氮气冲洗置换。
6.30、氢气系统吹洗置换,一般可采用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置换法或注水排气法。氮气置换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氮气中含氧量不得超过0.5%。
(2)置换,防止死角末端残留余气。
(3)置换结束,系统内氧或氢的含量连续三次分析合格。
6.31、氢气系统动火检修,系统内部和动火区域氢气的含量不超过0.4%。
6.32、防止明火和其他激发能源。禁止使用电炉、电钻、火炉、喷灯等一切产生明火、高温的工具与热物体;不得携带火种进入禁火区;选用铜质或铍铜合金工具;穿棉质工作服的防静电鞋。
6.33、操作工六严格: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进行交接班记录;严格进行定时巡回检查;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进行有关规定。
6.34、氢气系统保持正压状态,以防回火。
6.35、做到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检查巡检。具体安排有氢气使用单位设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