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漏氯吸收规格
漏氯吸收系统中氯气的危害:为了检验废氯吸收装置的综合性能,可以在废氯淋浴塔人为的放少量氯气进行检验。氯在常温常压下为具有剧烈性的黄绿色气体,在大气压力下当温度-33.6℃时氯是气体,当温度低于-33.6℃时,氯即成。氯气对人体的生理组织危害很大,特别是对呼吸系统的危害更大,将引起气管或患肺气肿,使人窒息死亡。当空气中氯气浓度达40~60mg/m3时,呼吸0.5~1小时即有危险。根据世界对有毒物质的分类,氯属于“B”类(其它有剧毒物质类)。当出现泄漏事故时,将变成气态氯向空气中扩散(氯气比重1.57,扩散时顺地走),从而使人中毒。搞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到万无一失。
氯气是黄绿色剧毒气体,属于Ⅱ级(高度危害)物质,供水废氯吸收作业场所是属 A级高危险源,人体吸入后会出现中毒症状,严重时会导致死亡。
浓 度(mg/m3)(ppm) 反 应 症 状
3000(1000) 深吸入少许可能危及生命
300(100) 可能造成致命性损害
120-180(40-60) 接触 30-60min可能引起严重损害
90(30) 引起剧咳
18(6) 咽喉
3-9(1-3) 有明显气味、眼、鼻
1.5(0.5) 略有气味
0.06(0.02) 嗅觉可感觉到的浓度
对于作业场所或密闭厂房可以将意外发生泄漏的氯气捕集输送至事故氯吸收(塔)装置处理,也可以立设置与事故应急相应的事故氯吸收装置。发生泄露后能及时吸收处理。
对于使用企业可根据用氯规模,生产系统、储存厂房、气瓶使用场所,设置相应的事故氯吸收装置。
处理气瓶泄漏推荐使用真空房,可以设置相应的文丘里吸收装置,循环吸收液可以采用15%烧碱水溶液或石灰水乳液,并确保有效吸收。
移动软管吸风罩捕集的事故氯,也应输送至吸收塔装置或现场的文丘里吸收装置。
漏氯吸收装置支持性国家文件和标准
1.GB 5138-2006 工业用
2.GB 11984-2008 氯气安全规程
3.AQ 3014-2008 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4.AQ 3016-2008 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5.国质检特联〔2006〕341号《关于开展承压槽车充装站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6. 监管总局办公厅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2009年4月29日)
7.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安厅苏安监[2008]16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移动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指导意见所指氯气系或气态氯
附件1:《氯气安全规程符合性专项检查表》
附件2:《槽车充装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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