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保:消防维保是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等规范,结合甲方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整个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宗旨。维保合同周期一般为1年。
依据:《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6条。《消防设施的维护》GB25201-2010 7.1条
教育类: 培训机构、幼儿园等办理办学许可证时需要的其中一项材料;办学许可证需要的材料: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消防安全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幼儿园另加室内公共卫生报告等。
工程质量:
所有既有建筑和新建工程、刚交工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检测鉴定(裂缝、层高、面积、质量通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