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消防安全评估:是依据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从建筑功能、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消防管理进行的结合评价,并提出解决措施。作为建筑投入使用许可、经营许可年度检查的重要依据。消防安全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
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第十五条
房屋鉴定:什么是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鉴定是指鉴定机构技术人员根据力学和建筑结构的基础知识,依据相关的鉴定标准、设计规范和其他的相关资料,借助检测工具和仪器设备,结合建筑结构设计和施工经验,对房屋结构的材料、承载力和损坏原因等情况进行检测、计算、分析和论证、并给出科学鉴定的技术服务性工作。
房屋安全鉴定是一种新型的行业。是具有特色的“房屋医院”,是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双重预防:
1、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构成:法律;法规;规章;安全生产标准。
法律:是安全生产的上位法,居于整个法律体系的高层。目前,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等。
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地方性法规。
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
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指出:“构建安
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
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建设原则:全人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过
程覆盖;建设目标:有效控制风险、有效治理隐患、有效消除事故。目的:
杜绝事故 发生 ,实现安全生产 。)。
业务领域:
1、住建局消防审验科或质检站:消防设施验收检测(初检)
2、消防队、公安派出所:消防设施检测(管辖辖区内宾馆、酒店、网吧、洗浴中心、KTV等人群密集型场所)(每年一次)
3、房管局物业科、物业公司:消防设施年检
4、卫健委:医院、私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等消防设施检测、电气线路防火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每年一次)
5、民政局: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每年一次)
6、不动产登记中心:未批先建房屋、产业集聚区厂房等消防设施检测
7、加油站:消防设施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每年至少一次)
8、教体局:幼儿园、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等教育场所消防设施检测或消防安全评估(每年至少一次)
、高校园区:大中专院校消防设施年检、维保、消防安全评估、灭火器维修检测、电气线路防火检测
9、 金融机构:银行、储蓄所等
10、高校园区:大中专院校消防设施年检、维保、消防安全评估、灭火器维修检测、电气线路防火检测等(每年至少一次)
11、大型商超、宾馆酒店、大型公共场所:消防设施年检、维保、消防安全评估、灭火器维修检测、电气线路防火检测等(每年至少一次)
12、古建筑、古籍、古城、古镇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3)国家机关;
(4)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5)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6)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7)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单位;
(9)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10)重要的科研单位;
(11)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