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离辐射:1. 电离辐射是一种可以把物质电离的辐射,
2、高能量(高频率)电磁辐射是电离辐射。
3、是指量子能量不能使物质原子或分子产生电离的辐射。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和无线电波都属于非电离辐射,即狭义上的电磁辐射。
2、消防安全评估:是依据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从建筑功能、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消防管理进行的结合评价,并提出解决措施。作为建筑投入使用许可、经营许可年度检查的重要依据。消防安全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
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第十五条
4、消防设施维保:消防维保是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等规范,结合甲方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整个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宗旨。维保合同周期一般为1年。
依据:《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6条。《消防设施的维护》GB25201-2010 7.1条
1、消防法第十六条 第(三)条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2、消防法 第五十三条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公安部门规定。
3、根据河南省《电气防火安全检查技术导则》DB41T484-2006,第9项火灾预防性检测技术要求及周期9.2.1条规定: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医疗、教育、护育场所须每年进行一次电气火灾预防性检测,为防止和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国卫办发(2020)1号文件: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年版)的通知第七项 第(三)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每年应当至少检测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1、教育类: 培训机构、幼儿园等办理办学许可证时需要的其中一项材料;办学许可证需要的材料: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消防安全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幼儿园另加室内公共卫生报告等
2、国有资产类(危房鉴定):
所有国有建筑物(单位、行政单位办公用房,国企单位用房,小学、中学、高中等)需要维修或拆除都需要相关材料证明,其中包含房屋安全鉴定。
3、工程质量:
所有既有建筑和新建工程、刚交工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检测鉴定(裂缝、层高、面积、质量通病等)。
所有国有建筑物(单位、行政单位办公用房,国企单位用房,小学、中学、高中等)需要维修或拆除都需要相关材料证明,其中包含房屋安全鉴定。
3、工程质量:
所有既有建筑和新建工程、刚交工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检测鉴定(裂缝、层高、面积、质量通病等)。